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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溧水农商银行:以 “融、查、改” 三项举措 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

    更新时间:2026-05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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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溧水农商银行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紧扣监管要求与高质量发展主题,以“融、查、改”为切入点,聚焦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,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、规范治理运行、强化风险防控,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有力、治理运转高效、内控严密有效、服务实体经济的现代金融企业治理体系,为稳健可持续发展筑牢坚实根基。

“融”的思维,推动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。该行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,筑牢治理 “根” 与“魂”。一方面强化制度融合,对照新《公司法》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》等规定,修订完善公司章程,明确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,细化党组织设置、职责权限与运行保障机制,确保党委“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”作用贯穿决策、执行、监督全过程,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、制度化嵌入。另一方面党建引领业务。坚持以客户为中心,把客户的需求落实到创建党建品牌中,不断提高获客成效,推进客户扩面提质,积极引导各党支部通过开展“党建+金融”、党建共建等活动,引导各党支部将党建优势转化为获客能力、服务效能与发展动能,持续扩大授信覆盖面、提升用信率,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业务提质增效。

“查”的常态,推动公司治理机制优化再升级。坚持常态化排查、制度化管控、规范化运作,以精准“查” 促治理“优”。一是修订完善法人治理制度。2024年底完成了监事会改革,同步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,包括章程、股东会议事规则、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等,推动制度成体系,从制度层面保障“两会一层”各司其职、有效制衡、协调运作。二是开展股权管理排查。排查内容包括股东资质、入股资金来源、关联交易、股权质押等方面,推动规范股东行为、优化股权结构、提升治理水平。三是严把股东资质审查。在股权转让中,对照监管要求,严格审查股权受让方资质,对不符合受让方要求的拒绝准入,对符合要求的股东择优准入,并要求股东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、关联交易等情况出具书面声明,确保入股资金的真实性。四是定期开展员工行为排查。采取非现场和现场方式,通过调阅征信报告、谈心谈话、实地家访等方式,及时识别异常行为苗头,做到早发现、早预警、早处置,将风险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,确保各项业务稳健发展。

“改”的决心,持之以恒夯实公司治理基础。以刀刃向内的决心狠抓整改落实,推动问题清仓、机制补强、效能提升。一是认真开展公司治理评估、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等工作,对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开展“回头看”,梳理建立公司治理监管发现问题及自查问题台账,明确整改措施、责任人、完成时限,确保责任到位、措施到位、跟踪到位。二是聚焦巡察整改落实。扎实做好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,制定整改方案,落实限期整改责任,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,并通过举一反三“补短板”。三是落实董事建议。对于董事会例会董事提出的意见、建议,会后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,且每次董事会通报上次会议董事意见贯彻落实的情况。

下一步,该行将持续以健全公司治理为抓手,坚守本土金融定位,深耕普惠金融、服务实体经济,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与经营质效,以更加规范、稳健、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。(王新亚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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